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
主营:法医鉴定,价格评估鉴定,伤残鉴定
业务热线:0551-65501503
QQ:2227386437
工伤(没有致残的)赔偿标准
1、辅助器具费:具体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辅助器具费标准支付。
2、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医1疗期工资(单位支付):职工需要暂停1工作接受工伤医1疗的,在停1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合肥工伤鉴定,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高人民法1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1高人民法1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1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机构,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鉴定所,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1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1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鉴定所-合肥工伤鉴定-安徽天正司法鉴定所由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www.ahtzjd.com)实力雄厚,信誉可靠,在安徽 合肥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引领安徽天正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王朋先生
手机:18919690585